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地方性政策。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县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贯彻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贯彻实施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实施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实施中央、省和市关于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272号